老家伙从他们身边来来去去,对他们视若无睹,嘴里不停地吆喝着,快活极了。自打我认识他,还从没见过他的脸色这么红扑扑的,而且他脸上的皱纹也变了形,跟通心面条似的绕着鼻子转了好几圈,这副尊容好久都不会消失,眼下乱七八糟的大娄子一下子凝聚起来——叫我怎么说好呢——一副称心如意的模样。老家伙那张脸不会笑,没法儿形成那种发自内心的、咧开大嘴的、跟开抽屉似的那种笑容,他就是露不出那排大得吓人的、跟玉米粒一样焦黄的大门牙——老家伙啃熊腿、嚼猪大肠的时候我倒是见过那玩意儿。可现在,因为心满意足,他脸上的确是松弛到了极点。他完成了一件大事。一看就知道。我大受触动。他真的办到了。他拿下了哈珀斯费里。
回头想想,从毫无章法到大功告成,他只用了不过五个钟点的时间。从他们九点钟走进来,到火车在凌晨一点抵达,满打满算也只有五个小时。在我来这儿之前,事情顺得跟太妃糖似的。他们割断了电报线,撂倒了两个看门老头儿,从两个挤满废奴分子的沙龙旁边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过去,直接杀进了军火库。那军火库占地面积可不小,足足有四公顷,分成好几幢功能各不相同的楼房,有的地方是造步枪的,有的地方存放着枪管,有的放着滑膛枪,有的放着子弹、镰刀什么的。他们攻入了那里的每一栋锁得严严实实的房子。主楼是豪尔负责的步枪作坊。老家伙在那儿布置了最得力的手下,有凯基上校、欧柏林来的黑人兄弟,还有约翰·科普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