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老太爷要求的是分产不分家,至少在陆老太太存世的时候,是不许分家另过的。
老家那边的祖宅、田庄自是长房继承。
当年老太爷购下的大片盐碱地和山林坡地分成了两半,一半给长房,一半给三房。
清州、平洲城中的房产铺子分成三份,三房人共分之,三房偏厚。
太明府的铺子则都给了二房,其中一间赚钱的老店重点言明是给陆纶的。
此是不动产,至于家中的浮财,则言明由陆老太太将来分析。
陆老太爷显然是经过仔细思考的,大房与三房都没有充足的人手来经营铺子,田庄林地房产最是妥当不过,铺子算是搭配的小菜。
而二房,显然是人多力量大,且更善于经营,所以给的多数是铺子。
把家中的浮财分配权交到陆老太太手里,则是为老妻留一份保证。
在他看来他已经是经过仔细思考,最大限度地结合实际替三房人考虑了,很公平,很合适。
但除了陆建立很感激,很满意之外,大房和二房都不满意。
林玉珍觉着,二房占尽了便宜,谁不知道房舍田地是死的,铺子才是下蛋的金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