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没收官僚资本
没收官僚资本,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,是彻底摧毁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、建立国营经济、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条件。
1949年上半年,中共中央先后发出《关于接受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》等文件。详细规定了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方针和政策。到1949年底,接收的官僚资本企业有:金融方面,国民党政府的“四行两局一库”及省市地方银行系统的银行2400多家,官商合办银行中的官股。工矿方面:控制全国资源和重工业生产的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、中国纺织建设公司、兵工及军事后勤系统、四大家族等办的工矿企业2858个,职工l29万人。交通运输方面:国民党政府交通部、招商局等所属全部交通运输企业,原中国、中央航空公司在香港的12架飞机,也因为职工起义,回归祖国。商业方面:复兴、富华、中国茶业、中国石油、中国盐业、中国蚕丝、中国植物油、孚中、中同进出口、金山、利泰、扬子建业、长江中美实业等十几家垄断性的贸易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