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孝公笑道:“寡人早就说过,秦国的一切大事,当由左庶长做主。谁敢对抗左庶长,就是对抗寡人。明日在朝堂上,寡人当再度宣示此诏。嗯,寡人的这服药,医得了你的‘心痛之疾’吗?”
公孙鞅匍匐在地:“主公之恩,可昭日月,微臣虽粉身碎骨,也难报万一矣。”
秦孝公只虚抬了抬手,道:“爱卿请起。闻说爱卿的新法尚未尽备,不知那未尽之处为何?”
公孙鞅站起来,恭恭敬敬地说道:“前些年所行新法,不过为戈上之刃,取其锋利,易于见效,易于破旧也。然戈缺其柄,难成大器矣。今日微臣已拟出六条律令,可为新法之柄。主公持此大器,当可雄视天下,成其大业!”
“好!”秦孝公大赞一声,“还请爱卿详细道来。”
公孙鞅详细叙述起来:
第一条,实行“开阡陌封疆”,使田地可以买卖。
“阡陌”是一亩田地的田界,“封疆”是一顷田地的田界。秦国实行古法,全国的田地,俱为国君所有,百姓每户依人口多少,由国家授给田地,并向国家缴纳赋税。每隔数年,由国家重新分配一次。百姓不得私开“阡陌封疆”,否则,当以盗贼之罪论处。百姓被束缚在“阡陌封疆”之中,终年劳作,却不得饱暖,对农耕之事极是厌倦,时有逃亡发生。